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10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曹天明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25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曹天明同志的辞职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天明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