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2号

2024-06-1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 2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 月 5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举行,会期三天。




建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津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度区级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日期,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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