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在践行
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主体作用的思考
赵峰
摘要: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主力军。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为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驾护航。确保乡镇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得到充分发挥,就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优化代表履职环境,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乡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中坚力量,也是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主体。身处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状况与基层创新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紧密相连。要使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就必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
一、乡镇人大代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能够准确掌握基层群众最真实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主体,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
(一)乡镇人大代表是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忠实倡导者
乡镇人大代表站在实践和完善人大制度的最前沿,是基层人民群众利益的直接代言人,是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忠实倡导者。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乡镇人大代表结合人大职责或职权,通过走访、调研、视察、座谈等方式联系选民群众,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倾听农民群体选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和意愿,收集记录、及时反映选民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诉求和建议,推动解决他们的具体实际困难,使人民群众通过“全天候联系”实现“全过程参与”,更加有效地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确保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全方位的保证。
(二)乡镇人大代表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积极探索者
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乡镇人大代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积极探索者。在人大会议期间,乡镇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有关议题,深入了解、参与地方基层治理,并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人大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活动等活动,执行好代表职务,了解基层治理的具体情况和现实问题,由此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或议案,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乡镇人大代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实践者
乡镇人大代表是连接选民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桥梁纽带,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实践者。一方面,乡镇人大代表有着生活在人民群众中的天然优势,能及时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反映给党和政府,帮助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助力党和政府实现为民造福的施政目标。另一方面,乡镇人大代表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及时协助国家权力机关发现、处理矛盾和问题,畅通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最后一公里”,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适应国家与社会变迁,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稳定有序发展,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乡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乡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有待继续强化、履职能力有待继续提升、履职环境有待继续改善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深入贯彻落实。
(一)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有待继续强化
乡镇人大代表大部分来自农民,文化水平相对偏低,法律素养相对较弱,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参与不够,没有真正明白切实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对推进当地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大部分农民代表更多的还是关心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而不是该怎样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虽然与农民接触时间较多,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所思所想所盼并未形成系统的认知,不能很好地站在代表的角度来倾听群众的心声、体察群众的情绪、反映群众的意愿,这与新时代的人大代表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有待继续提升
一是联系群众不够深入。部分代表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认识不清,平时联系选民少、为群众发声少,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也不多,导致所提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二是审议工作不够主动。有的乡镇人大代表觉得自己知识面窄,或审议时怕得罪人不敢讲实话、说实情,或以为说了作用也不大,缺乏依法监督的勇气和信心,从而导致闭口不谈或泛泛而谈。三是参加活动不够积极。部分乡镇人大代表缺乏履职热情,对代表活动配合支持不够,很少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一些村(社区)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较少,难以保障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
(三)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环境有待继续改善
在代表建议督办中发现,部分承办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对代表建议只是口头上重视,加之受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建议办理工作只停留在书面回复上,没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也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导致有的建议虽多次提出,但一直得不到实质性解决。重答复、轻落实,代表“被满意”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
三、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需要从理论上系统学习领会,更需要在实践中自上而下坚定贯彻执行,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代表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融入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中去。面对新形势下提出的新使命和新要求,乡镇人大代表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模范带头、参政议政、监督推动的作用,做到高质量为民代言、为民履职。
(一)聚焦为民初心,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
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乡镇人大代表的背后是广大人民群众,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灵魂所在,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代表砥砺初心使命,不断提高履职素质,做到真真切切地为人民办实事。
持续强化政治意识。乡镇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使忠诚核心成为乡镇人大最鲜明的政治底色。充分发挥自身植根群众的优势,把党委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与党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乡镇人大代表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承载着选民的重托和殷切期望,这就决定了其必须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因此,乡镇人大代表要树立强烈的政治荣誉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进一步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监督、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始终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持续强化监督意识。一方面是代表的监督意识。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原则,讲程序,讲真理,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作为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深入有效地开展监督。另一方面是代表的被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健全和落实选民与代表之间的制约机制,营造选民全员监督的氛围,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代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倒逼乡镇人大代表提升履职水平。
(二)聚焦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力军,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力军。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促进代表敢担当、真作为,进一步把好“入口关”、“培训关”、“考评关”,是乡镇人大发展全过程民主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也是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础。
把好“入口关”。选好代表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前提。一是优化代表结构。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回乡大学生创业者、回乡企业业主、退休教师、退休干部等群体,不断优化代表知识和年龄结构。二是严格入选标准。着重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理论修养、履职能力,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优秀人选,确保把真正为人民服务、想为人民干实事的代表选出来。三是注重实干实绩。要把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情况,尤其是倾听民声民意、反映群众迫切需求的情况,作为再次提名推荐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好“培训关”。一要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了解面临的宏观形势、微观变化以及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二要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和人大工作的常用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牢固树立依宪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升代表的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三要组织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了解掌握审议议案和各项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提出议案和建议、撰写调研报告、开展各项代表活动等履行代表职责所必要的业务技能。四要组织代表学习“三农”方针政策,深入一线开展农村农业专题调研,不断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为民履职的不竭动力。
把好“考评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代表履职绩效考评细则,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广泛收集、筛选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把“代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把一批专业功底扎实、理论水平较高、履职经验丰富的代表树立为突出典型,在履职保障、创先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代表们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全力营造尽心尽责为民代言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提质增效,不断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环境
是否有良好的外部服务条件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不断营造良好履职氛围、强化履职阵地建设、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让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更加便捷。
营造良好履职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人大宣传平台,开办专栏或专题节目,对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和常态化履职工作的鲜活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现代表履职风采,树立人大代表关注民生、体察民意、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人民群众尊重人大代表、关心人大代表、支持人大代表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夯实代表的群众基础。
强化履职阵地建设。坚持把工作“触角末梢”向村组和院落延伸拓展,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在群众的家门口,充分发挥“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的作用,实现联系群众、服务选民、办理建议工作“一路通”。建立线上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号、热线等媒介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采取网格化管理,把乡镇人大代表划分到各网格区域内,零距离听诉求、访民情,让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都能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进一步推进代表与选民沟通联系常态化。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将代表收集的建议实行“清单化”办理,对承办单位进行全流程指导,明确责任部门、工作任务、时限要求。通过部门联办联督、点对点跟踪督办等有效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解决不力或要求在限期内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扭住不放持续跟踪,进行重点检查和回头看,推动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四、结束语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上,真正把国家的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见效。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年。
[2] 武春:关于乡镇人大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人大研究,2024年第1期。
[3] 刘灵芝:与时俱进,积极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J],时代主人,2022年第6期。
[4] 王宏志、丁寰翔:论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的机制创新[J],区域治理,2021年。
[5] 何鹏:乡镇人大如何破解基层代表履职难问题[J],法治与社会,2023年第8期。
[6] 丁明春:论基层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J],岭南学刊,2023年第4期。
[7] 袁建辉、刘俊杰:夯实乡镇人大工作根基[J],浙江人大,2023年第5期。
[8] 潘静静、甘海根:关于促进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思考——以萍乡市上栗县为中心调研与思考[J],人大研究,2022年第6期。
[9] 胡希建、李明柱:浅谈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好乡镇人大代表作用[J],时代主人,2022年第4期。
[10] 卢鸿福:健全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J],法治与社会,2022年第10期。
[11] 李帅、康宁:“三个三”绘就乡镇人大建设崭新画卷[J],人大建设,2022年第1期。
[12] 朱志超: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做实乡镇人大工作[J],时代主人,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