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承办秘书、会务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
2.承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值班等工作。
3.担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调、政治学习、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等工作。
5.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的宣传报道和报刊发行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
7.抓好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财务、车辆、财产管理。
8.承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