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关于加大对农村渠堰修复的建议

2024-09-04

关于加大对农村渠堰修复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谭小姗

十二代表团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建议正文

 

关于加大对农村渠堰修复的建议

 

一、背景   

2022年开始进行耕地保护,贾嗣全镇需要恢复耕地约四万亩,针对偏远山区的干旱问题,加大对农村的渠堰修复力度,可以有效地解决生产用水困难,恢复后的耕地方便群众耕种。

二、现状和问题

1.偏远山区夏季干旱问题,一些关键的渠堰对于农业生产至关重要,希望政府应优先修复偏远山区关键渠堰,恢复后的耕地好耕种,确保农业生产的基本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2.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在偏远山区,政府可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如修建小型水库、增加泵站等,以提高当地的蓄水、排水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用水。

三、建议

相关部门加大对偏远山区的渠堰修复,使农民农业用水得到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得到更好发展,希望可以解决群众的期盼。 


办理简述

 

  C

津水利函〔202430号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32号建议的复函


现我区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二十明确管理单位及其职责,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

今年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工作的通知》(津水利发〔202456号)要求各镇街加强辖区内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确定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应当由管护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强调各管护主体应当严格落实管护制度,加强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按照我区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如有确需清淤、加固、修复的山坪塘,由其所有权者自筹资金解决。

针对全区农村渠堰建设与维护现状,我局积极争取上级各级资金支持,以农村水网建设为契机,将部分灌区建设纳入我区规划,按计划逐步建设并完善我区的农田水利灌溉渠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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