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农村渠堰修复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谭小姗 | 第十二代表团 | 区水利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建议正文
关于加大对农村渠堰修复的建议
一、背景
2022年开始进行耕地保护,贾嗣全镇需要恢复耕地约四万亩,针对偏远山区的干旱问题,加大对农村的渠堰修复力度,可以有效地解决生产用水困难,恢复后的耕地方便群众耕种。
二、现状和问题
1.偏远山区夏季干旱问题,一些关键的渠堰对于农业生产至关重要,希望政府应优先修复偏远山区关键渠堰,恢复后的耕地好耕种,确保农业生产的基本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2.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在偏远山区,政府可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如修建小型水库、增加泵站等,以提高当地的蓄水、排水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用水。
三、建议
相关部门加大对偏远山区的渠堰修复,使农民农业用水得到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得到更好地发展,希望可以解决群众的期盼。
办理简述
C
津水利函〔2024〕30号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32号建议的复函
现我区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来明确管理单位及其职责,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
今年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工作的通知》(津水利发〔2024〕56号)要求各镇街加强辖区内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确定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应当由管护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强调各管护主体应当严格落实管护制度,加强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按照我区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如有确需清淤、加固、修复的山坪塘,由其所有权者自筹资金解决。
针对全区农村渠堰建设与维护现状,我局积极争取上级各级资金支持,以农村水网建设为契机,将部分灌区建设纳入我区规划,按计划逐步建设并完善我区的农田水利灌溉渠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