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 20 号
根据谌帅英、李祖泉、成竹、吴志林、邓齐的辞职申请,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谌帅英、李祖泉、成竹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志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邓齐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请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