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校互信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马昭会 | 第十一代表团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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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正文
关于家校互信的建议
“家长、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可以用等腰三角形做比喻:学生是顶点,家长和教师是底边的两个点。底边越长,顶点越低;底边越短,顶点越高。说明家长和教师距离越远,学生的发展水平越低;家长和教师的距离越近,学生的发展水平越高。”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赵刚说。最好的教育,就是家长信任老师、老师全力以赴。
但是,一些地方家校关系紧张,家校之间有效沟通缺位、相互理解与信任缺失,造成不能形成良好共育关系的现实困境。一方面一些家长因为学生受伤、交往、学习等事动不动就找学校的麻烦,对教师横加指责;一些涉及教师的不实举报、污名化、刻意炒作内容有增加趋势;一些自媒体人为了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恶意炒作旧闻,污名化、妖魔化教师群体。愈演愈烈的趋势导致整个社会环境对教师群体缺乏信任,客观上严重挫伤教师的职业热情,对教师工作、教育事业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个别教师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如违规补课、乱收费、让家长负责学生的作业等行为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引起家长反感,容易使家长站在学校的对立面。
为了孩子们能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我们需要让家校关系更和谐、教师工作更安心、孩子成长更稳健。需要引导家校从猜疑走向理解,从“对立”走向共育。特建议:
1.向污名化、妖魔化教师群体形象的行为“亮剑”。对恶意炒作旧闻、制造谣言等污名化、妖魔化教师群体形象的言行,公安、网信等部门要依法处理,并依法追责,切实提高造谣成本。
2.对屡屡恶意举报教师的家长应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甚至予以训诫等。
3.厘清学校和家庭的权责边界,学校不应当承担应当由家长承担的安全监护责任,家长也不应该承担由教师负责的作业任务。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加大对学校及教师违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力度。
5.媒体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正面宣传及报道,引导社会公众对教师多一些理解与沟通,少一些苛责与猜疑。
6.积极探索和建立更加柔性、多元、深入的家校沟通机制,提升教师家校沟通的能力与技巧。
办理简述
A
津教函〔2024〕144号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复函
一、完善机制提升能力
区教委印发了《江津区中小学家庭教育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幼校家共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区学校均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定期召开家长会,开展了“百校千师进万家”家访活动。组织全区100名德育主任、班主任,参加“家庭教育与校家社共育专业化队伍建设”培训,提升教师家校沟通能力和技巧。
二、依法处理网络谣言
针对涉校涉生网络谣言,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明确校家权责边界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其中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至二十三条明确了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第四章社会协同,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三条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职责范围。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江津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学习教育、全面自查、督查调查、整改落实、总结提高五个阶段,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查,督促各学校加强学习宣传,对在职教师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自查,建立师德师风问题自查整改台账,倡导在职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为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建设年”成效,印发《江津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十个一”集中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一次师德师风宣誓、发送一条师德警示提醒等日常浸润,抓好师德师风常态化教育。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防性侵防欺凌专项行动暨师德师风建设“十个一”行动工作会,对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布置。做好师德师风考核,加强对教师日常管理,对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五、强化媒体正面宣传
2023年,围绕典型树立,书写着我们践行“三名工程”的生动故事。人民网对我区16位校长做宣传报道,展现江津教育系统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重庆日报客户端对我区31名三名工程人才接续报道,让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在市内外影响更深远。学习强国平台单篇报道我区教师李洪让“学习强国”成为伴随自己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江津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推送。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培训指导,分清责任边界
各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家长学校”、家长培训会、家访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家长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师、家长各自的职责、责任。
(二)深化宣传引导,协调合作关系
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和媒介,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家长对校家共育工作的了解,积极引导家长主动投入到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促进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有效沟通,形成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