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津南片区农村公路养护标准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罗林生 | 第一代表团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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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正文
关于提高津南片区农村公路养护标准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津南片区的农村公路分为乡道、村道,村道包含交通部门立项建设补助的道路、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建设的道路、国土整治项目配套建设的道路、人行便道项目群众自筹部分资金建成3米以上的道路。目前,就蔡家镇而言,农村公路337公里,其中乡道37公里、村道300公里(区交通局立项建设补助的道路254公里、其余道路46公里)。由于津南片区山高坡陡,自然灾害频发,汛期、雨季会造成很多公路经常性垮塌,公路养护工作量很大,同样里程的公路,支出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比全区其他片区都要多。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区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补助标准是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只是补助区交通局立项建设的道路)3000元/公里,蔡家镇有46公里其它农村公路无养护资金补助。在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津南片区农村公路养护支出比其他片区要多,另外还有区交通局没有补助的其他农村公路也需要养护资金支出,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津南片区所有镇的财力非常薄弱,正常的“三保”运转都很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
三、建议意见
为了及时全面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全力管护好农村公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以下两点建议意见。
(一)请求区政府将3米以上的其他农村公路(含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建设的道路、国土整治项目配套建设的道路、人行便道项目群众自筹部分资金建成3米以上的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范围。
(二)请求区政府对津南片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给予倾斜,在现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办理简述
A
津交局复函〔2024〕53号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140号)文件规定,区级统筹上级资金以及本级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金额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资金基本能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支出,并且暂无调整计划。
二、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南部山区各镇(街)的养护技术和业务指导,通过加强日常养护和开展预防性养护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督促各镇(街)对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建议镇(街)对较大的水毁工程或养护工程通过“一事一请”的方式向区政府申请补助资金;四是其他道路(含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建设的道路、国土整治项目配套建设的道路、人行便道项目群众自筹部分资金建成3米以上的道路)不属于农村公路范畴,建议报请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养护工作有关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主动与南部山区各镇(街)联系,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加大养护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力度,督促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共同探讨多渠道筹措养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