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进行补贴的建议

2024-10-09

关于对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补贴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王仁和

代表团

区人力社保局

区农业农村委

 

建议正文

 

关于对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补贴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青壮年进入城市务工的越来越多农村务农人口也在不断老龄化,导致撂荒耕地不断增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数工资都在3000元左右,只能保障基本生活开支。让他们在厂里上班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单位缴纳五险,免除了养老的后顾之忧。

为了吸引农村劳动力种粮并培养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补贴以此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一、预期效果

(一)减少农村的撂荒弃耕地。

(二)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养老保险的保障可以激发新型职业农民的创造力和活力,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助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三)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通过政府补贴,可以降低新型职业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负担,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从而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率。

(四)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政府为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提供补贴,可以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尊重,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建议意见

(一)设立专项补贴资金。政府应设立专项补贴资金,用于为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提供补贴。补贴资金的规模应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的数量、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制定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政府应制定具体的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等内容,确保补贴资金的发放公平、公正、透明。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政府应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职工养老保险的认识和参保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履行缴费义务。

 

办理简述

 

   C

   津人社函〔202447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02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区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9375人次。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为中央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举办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开展后续扶持培训、对经营管理型学员开展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等支出,目前暂无为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支出方向。

目前重庆市依托社会保险法建立了三种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上各险种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缴费档次均按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区县均执行重庆市统一的政策,我区无权制定社保政策。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务院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作为区级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我局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对新型职业农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补贴。

针对特殊群体的参保补贴政策制定和经费筹措一般由对应群体的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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