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2024-08-06

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刘婷

第十四代表团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食品安全形势仍比较严峻特别是学校周边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不规范。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大多都是小本经营,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存在不合理现象;部分经营业主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力,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岗前培训,从事食品加工操作时不规范。

二是流动餐饮摊隐患多。流动餐饮摊经常以一个小推车形式经营。这些流动餐饮摊一般未取得任何证照,操作场所未设置“三防”(防鼠、防蝇、防尘),食品极易受到污染;食品来源不明,安全隐患大;有的流动摊为吸引中小学生,往往非法添加色素、防腐剂和香料。

三是“五毛食品”危害较大。“五毛食品”以极低廉的价格,新、奇、香的口味,艳丽、诱人的色泽,受到中小学生的特别青睐,但长期食用会对身体产生危害。

二、建议意见

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网格化监管。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纳入考核体系中,强化主体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划分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市场监管、卫生、市政等部门按区域任用网格巡查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从重处罚。要采取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证照管理,对未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资格的摊点和流动摊贩,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对向学生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并深挖供货来源,确保从源头上加强食品安全。

强化正面引领,开展示范店创建。以学校周边为重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从主体合法、承诺公示、票据收集、食品合格四个方面抓规范、抓提高,对于在历次检查中信誉良好的店,由政府部门发放信誉牌匾予以表彰,不断增强引领示范作用。

强化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涉及多个环节,需要教育、卫生、市场监管、市政等多部门共同监管。相关部门要联合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定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青少年食品安全。

 

办理简述

 

   A

   江津市监函〔202423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次会议第018建议

复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和级相关部门都非常关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把维护青少年身体健康摆在首位,我局更是将此项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得到逐步提升。

(一)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我局联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通过班会、宣传栏、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日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个人饮食和卫生习惯。倡导学生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需要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避免购买“三无”食品,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开展综合整治。城市管理部门科学划定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引导食品摊贩进入临时占道规范管理摊区依法依规经营。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组织专家认真研判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教育培训。我局每年定期培训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内容,指导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培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近1000家次,切实增强了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意识。二是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健全食品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人员健康、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通过合法途径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加工制作过程管理,接触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及设备材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到规范归类和存放,分开使用三是积极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我们始终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全“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重点,大力引导和推动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等方式开展“明厨亮灶”建设,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便利渠道,倒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格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夕,我局联合级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督导小组,分别由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带队,对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面对面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我局一直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的重点地区,强化监督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餐饮店、食品摊贩进行全覆盖检查。强常态监管,坚持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摊贩的监管。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我历来重视和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食品无证经营以及售卖或使用含非法添加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在2023年的专项检查中,全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00家次,发现风险隐患300余条,责令改正1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9家。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总体可控,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学校周边摊贩流动性强、易反复、监管难度大目前城市管理部门通过集中整治能够取得短期效果,但稍微放松监管力度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就会死灰复燃。校园周边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制作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食品原辅材料随意摆放,食品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城市无固定收入人员,变动性大,未进行健康体检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难以排除。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细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一)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许可清理,依法依规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网点进行许可或备案,严格许可准入条件,彻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消除无证经营现象。督促对校园周边房屋有管理权限的学校加强使用管理,不得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管理制度、人员情况、选址、场所功能设置及布局、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要求进行最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且无条件整改的,不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从源头杜绝“脏、乱、差”进入校园周边市场。(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好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协查力度,发现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及时向城管部门通报。继续将校园周边餐饮食品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发现不合格产品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三)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管部门、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引导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通过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开展自律管理。通过软件相关功能,规范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自检自查、培训考核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畅通社会和家长监督渠道。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智慧监管平台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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