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建议

2024-08-06

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李志刚

代表团

区司法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的建议

 

近年来,通过机构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使得农民法律知识有所增加、法治观念有所增强、法律意识有所提高,农村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村民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无视法律法规,打架斗殴、稍不如意动不动就直接到市区上访,侵害村民权益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村的稳定。

一、农村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现状是老年人在家,儿女外出务工居多,广大农民文化程度低,对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仅仅是对刑法的一种初步认识,而对其他民法等法律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

(二)有些农村基层干部轻视农村法治,不学法、不懂法,认为工作中只要执行党的政策就行了,依法工作、依法办事意识还不强。

(三)农村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较低。农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稀缺,农村纠纷案件告状难、打官司难。

(四)农村行政执法水平较低。农村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农村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混杂、力量分散、权威不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农村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

二、建议意见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观。丰富宣传内容,加强对治安、涉农、涉水、涉土、食品卫生和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形式,运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充实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农村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及农村各类调解人员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农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村行政执法水平。明确农村行政执法主体,调整执法机构,解决职能交叉,执法不力等问题,实行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有机结合,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涉嫌治安违法公安机关要该拘留的必须拘留,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检法机关处理,提高法律威信、提高农村依法治农、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激励考核力度。村级基层组织应把法制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杜绝农村违法现象或行为的产生,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办理简述

 

   A

   津司函〔20248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

一是将加大农村普法力度纳入《2024年江津区普法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镇街、部门上报年度普法计划和总结,按时完成普法任务。

二是进一步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并纳入依法治区考核内容,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推广应用“重庆村居法务平台”。

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

1.出台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利用全区图书室、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等载体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的LED显示屏上增加法治宣传内容,让老百姓耳濡目染,逐步增强法律意识。

2.完善镇街、村居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实现村居法治宣传栏或法治宣传媒体播放机全覆盖,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3.利用“法治宣传车”和“车载法庭”等法治宣传设备,选取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件,在全区各村(居)循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

(一)全面开展“院坝会”法治专场活动

持续在村(社区)深入开展“院坝会”法治专场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宣传政策法规梳理群众情绪解决群众法律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引导老百姓信法不信访,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利用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提升宣传形式、宣传内容、重点对象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重点开展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种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宣传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利用“法治宣传小分队”开展好农村法治巡演活动

“八五普法以来,江津区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普法方式方法,从司法行政系统挑选15名具备专业法律功底的文艺骨干,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下一步,将组织“小分队”到全区各村(居)进行法治巡演,通过寓教于乐、互动问答的方式,做好农村法治宣传。

四、进一步创建普法阵地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宣传橱窗等阵地,在人员相对集中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让老百姓在闲暇之余,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二是67个村(社区)开展“法律之家”试点建设,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全覆盖

三是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大院、“讲理坝”“议事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村民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是依托各镇街、村居的文化阅览室、图书角、市民法治学校等,逐步完善城乡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推动全民普法守法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逗硬落实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参考率和合格率作为检验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实现全领导干部每5年旁听庭审全覆盖

二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法治理论知识专题培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充实拓展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志愿者、普法宣传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和法律顾问等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培养至少5“法律明白人”建立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培养一批崇法治、通法律、懂法理的“法治带头人”。现全区共选拔、培育“法律明白人”1529人。

四是成立民法典律师宣讲团、“莎姐”法律志愿服务队、“小天平”平安法治志愿服务队、“青菜头”法治宣讲小分队等宣讲队伍,深入全区各村(居)开展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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