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与维护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任晓欧 | 第十四代表团 | 区水利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与维护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慈云镇小园村总耕地面积8846亩,农田水利灌溉设施主要有任家潮和古坟咀2座水库、42口山坪塘等。但由于建设时间早,缺乏资金进行有效维护、更新,普遍存在落后、漏损、老化等问题。因现有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陈旧老化、损坏严重,未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蓄水灌溉作用,导致2022年旱灾花椒等农作物出现大面积死亡,2023年荒地和草坪复耕复种面临缺水困境。
二、建议意见
建议区级层面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提升全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整体成效,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办理简述
C
津水利函〔2024〕31号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015号建议的复函
现我区水库按5年1次滚动开展安全鉴定确定整治范围和内容,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山坪塘等农田水利设施依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农田水利设施由其管护主体负责运行维护。
今年3月,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工作的通知》(津水利发〔2024〕56号)再次明确属地管理权责义务,要求各镇街加强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确定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应当由管护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强调各管护主体应当严格落实管护制度,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按照我区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如有确需整治的农田水利设施,由其所有权者自筹资金解决。
现我区已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各镇街建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台账,落实运行管护制度,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针对全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与维护现状,我局积极争取上级各级资金支持,以农村水网建设为契机,将部分灌区建设纳入我区规划,按计划逐步建设并完善我区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