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1. 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审计、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1.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代表联络、人事任免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草拟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
1.负责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承办秘书、会务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