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2024年2月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区级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同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的决议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的决议(2024年2月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重庆市江津区第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4年2月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大军区长所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11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4〕第11 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揭诚渝同志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2024年1月25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揭诚渝同志代理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10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4〕第10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天明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2024年1月25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曹天明同志的辞职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天明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人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2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4〕第 2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24年1 月 5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举行,会期三天。建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部分选区 补选代表的决定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部分选区补选代表的决定(2024年1月5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部分选区进行补选的议案。会议决定:一、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鼎山长风选区、白沙第五选区、白沙第六选区等3个选区各补选区人大代表1名。二、从重庆市江津区第